公司设立的费用一般由谁承担 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有哪些?

2023-04-10 09:31:36 来源:法律宝

公司设立的费用由谁承担

公司设立的费用由设立人承担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十五条,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,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;法人未成立的,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,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,享有连带债权,承担连带债务。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,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。

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是什么

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:公司设立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,有独立的法人财产,享有法人财产权,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

《公司法》第六条规定,设立公司,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。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,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;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,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。
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,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。

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,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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